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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分類:其他 | 發佈:2010-10-21 | 點擊數:6411

耶穌與律法--回應時代的挑戰

孟昌助理教授

天主教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

若望保祿二世和平對話中心主任

由於身兼法律學院教師與和平中心主任的職務,常有人問我,到底宗教與法律的關係為何﹖這個問題並不好回答。因此我常會請發問者先看聖經中幾段耶穌與法利賽人與及文士間對話,在對話中可知,一邊是宣稱遵守一切律法的宗教領袖,另外一邊則是身居高位,擁有豐富法律專業知識與執法權力的法律人。引發他們對話者則是當時社會最低層的人,包括殘疾人士、精神異常者、痼疾纏身、或是行淫犯罪的女人。從他們的討論中可以看出,宗教人士與法律專業者的關注各有其異,參與對話者的目的也大不相同。從對話中,或許可以令我們進一步思想宗教人士與法律專業者間的交集為何﹖宗教與法律的核心價值及終極關懷又該是什麼﹖


在請人家看聖經時,我也不忘預先聲明,所提出之聖經經文與相關問題並無任何冒犯發問者個人信念與宗教情感之意。我不過是想藉著基督宗教經典中提出的觀點,與發問者互為印證。也沒有將個人宗教信念強加予任何個人的意圖。個人也常思考,為何歷代重要的法學巨擘諸如保羅、奧古斯丁、阿奎納斯、葛勞秀斯等人,經常引用耶穌教導為他們法學理論作註解﹖如果法律的本質是定義並且維持人與人間的正常關係(包括個人、他人乃至於超然的存在者)。那麼所謂正常人際關係究竟為何﹖又該如何維護並且促進這種正常的人際關係﹖

或許因為文化背景的不同,國人對聖經所載以下的經文的時代背景並不甚熟悉,因此未必能夠馬上掌握問題的焦點。然而,我們可以在耶穌的談話中,看到他關切的並非是宗教的誡命或法律的原則,他看重的是法律與宗教存在的意義。也就是人必須為他人的好處的緣故付諸行動。在耶穌看來,憐憫心與同理心勝過宗教祭儀的莊重嚴整與法律規範的齊備妥當。對耶穌而言,愛心是一切的根本。具體的試金石就在於人權與生命的議題上,你我的選擇為何﹖這其中並沒有所謂的道德中立地帶,不表示意見本身也是種選擇。當耶穌問道﹕「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他已經不是在討論宗教傳統、民族文化或是時代的價值觀,他直接訴諸普世性的倫理原則。在這個原則上,人的價值與法律的終極關懷被提出來。到底是人類文化創造宗教還是宗教創造人類文化﹖是人肯定法律還是法律肯定人﹖人是因為追求福報還是恐懼懲罰才願意遵守宗教誡命或法律規條﹖為這些問題探本溯源已不是那麼重要了,如何愛惜生命與尊重人性尊嚴才是促進人與人間和平關係的關鍵。耶穌的問題是對於每個時代每個人發出,他也要我們各自對自己回答這個問題。

聖誕節日原本就是個普世歡騰的節期,金融海嘯雖使我們顫慄,也令我們思考在這世上什麼才是真正的平安與富足。生命與尊嚴本是上帝給我們的禮物,無論你信不信天主,上帝已經把耶穌基督賜給世人,教世人因為耶穌能與上帝和好,與人和好。佳節前夕,願那天使在兩千多年前向世人宣告的佳音,也臨到我們每位讀者與你們的家人。

「在至高之處,榮耀歸於上主。在地上,平安歸於他所喜悅的人。」

附錄﹕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她休了。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新約聖經馬太福音1:18-23)

「耶穌當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門徒行路的時候、掐了麥穗。法利賽人對耶穌說、看哪、他們在安息日為甚麼作不可作的事呢。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缺乏飢餓之時所作的事、你們沒有念過麼。他當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怎麼進了 神的殿、喫了陳設餅、又給跟從他的人喫.這餅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喫。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耶穌又進了會堂.在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眾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穌。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作聲。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他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新約聖經馬可福音2:24-3: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他說:是憐憫他的。」(新約聖經路加福音10: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