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友聯合締造和平

每年元旦慶祝世界和平日已是一種習慣。這項慶祝從開始到現在已有二十五年之久的歷史。在此週年紀念日,本人十分自然地想起可敬的前任教宗保祿六世,這位深受愛戴的人物,擁有敏銳的牧靈及富有教學意義的洞識。這項洞識促使他邀請所有「和平的真友人」來共同對這項人類「首要的善事」,加以一番反省的功夫。本人在回憶中,對這位教宗的感激與羨慕之枕,並不減退。
然而在四分之一世紀後的今天,從整體來回顧這一段時期,也同樣是一件自然的事。其目的在於確定世界上這項和平的壯舉是否有確實的進展,以及近幾個月來所發生的一些悲慘的事件(其中一些仍在持續進展,令人感到遺憾),是否在實質上,是一種退步,從而顯示出我們所面臨的危險何其真實:即是人的理性竟能允許自己被毀滅性的私利,或根深蒂固的仇恨所宰制。同時,各式新民主漸進抬頭,不僅給整個民族重新帶來希望,並且給人們點燃信心,相信國際間的對話能發揮更大的效果,使得大家期待已久的和平歲月,有實現的可能。
在這光影摻雜的背景裡,本人今年的文告並不在於給諸位提供一份進展報告,或一項判斷,而僅是一項新而出自手足之情的邀請,好讓我們想想目前人類的事件,我們這樣做的目的是將這些事提升到倫理與宗教的遠景中,這樣的遠景是信友應率先以之為生活的依據的。正是因為信仰,信友們蒙召成為和平的使者及工匠,無論個人或團體都是如此。世界彷彿變得越來越小,對於生活於其中的人而言,安全與自由、團結與分享,是每個人共同的渴求。信友們和他人一般,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被召以謙卑和堅忍的心志,去針對這些渴求,尋覓一些適切的回應之道。當然,投身於和平是一項關乎每位善心人士的事,這便是宗座每個文告都以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為其對象的理由。然而,這卻是所有明宣信仰神的人的責任,更是以「和平之王」(依九:5)為主,為師的基督徒的責任。

二、和平:其倫理與宗教的本質
對和平的盼望深深植根於人性之中,並且在不同的宗教裡也可以找到這種盼望。無論是人們對秩序與寧靜的渴望裡,在樂意幫助人家的態度裡,在互相尊敬而來的合作與分享裡,都表達出這種盼望。假如要使這些源於自然法,並由世界各宗教所提出的價值得以發展,便需要每一個人的支持─政治家、國際機構的領袖、商人與工人、協會及個別公民。我們所講的是每一個所擔負的一項確切的責任,對信友而言,更是如此:為和平作證,為和平工作和祈禱,這些都是正常的良好宗教行為。這點也說明為何在不同宗教的經典裡,在論及人的生命及他與神明的關係時,有關和平的章節佔有卓越的地位。譬如,我們基督徒相信耶穌基督做為身懷「和平,而非災禍計劃」(耶二十九:11)的上主之子,是「我們的和平」(弗二:14);對我們的猶太兄弟姐妹而言,「shalom」(平安)一詞,意味著人與自己、自然和上主之間都處於和諧的狀況中,所表達出來的一種願望與祝福;對回教信徒而言,「salam」(和平,譯者按)一詞極為重要,它成為用來稱呼光榮神聖的名字之一。我們可以這麼說,一種真誠的宗教生活一定能結出和平與兄弟之誼的果實,因為宗教本質便在於蘊育人神之間的一種密切聯繫並促進人與人之間日漸增長的友愛關係。

三、重燃「亞西西的精神」
我深信各宗教人士對此價值的贊同,五年前,我致函各基督宗教及世界主要宗教的領袖,邀請他們參加在亞西西專為和平而舉辦的祈禱會。對那項有意義的事件,至今記憶猶新,使我在相同的志業中,再度重提信友團結一致的主題。
來自不同大陸的主要宗教的精神領袖聚集在亞西西城:會議之於和平的普世向度,不管是一項具體的見證,並且確認和平不僅是政治與民主方面手腕靈活的交涉所帶來的結果,或只是經濟利害之間的妥協,而是基本上有賴於洞悉人心、指引全人類腳步的那一位。身為關心人類未來的人們,我們一起齋戒,藉以表達我們對世界上數以百萬計淪為飢饉受害者的同情和與之同舟共濟的精神。身為關心人類歷史事件的信友,我們一起走上朝聖之途,靜靜夢想我們共同的根源和共同的命運,我們的限度和責任,以及所有在需求之中期盼我們予以幫助的兄弟姐妹的祈禱與期望。當時我們以祈禱和那些顯出我們對世上和平的堅決獻身所做的一切,現在我們必須繼續做下去。我們必須培養真正的「亞西西精神」,這不僅是出於一種責任,忠信而前後一致,而且也為未來的世代提供一項希望的原由。在聖方濟,這為亞西西窮人的小鎮裡,我們開始了一條共同的旅途,這條旅途,我們現在必須走下去。顯而易見的是:確實,這並不排除人們著手去尋找其它途徑及新方法,以獲得建立在精神基礎上的和平,使之穩如泰山。

四、祈禱的力量
然而,我們欲設想使世界終能成為一處和平的居所,那麼在訴諸於人類資源之前,我希望再度肯定祈禱的需要:密集、謙卑、具有信心、以及持之以恆的祈禱。為能懇切地祈求並獲得和平,禱告是人們所需要的最佳能力。對於所有愛好和平,並渴望按自己的可能性及在他們生活的種種情況中促進和平者,祈禱給人勇氣支持。祈禱不僅讓我們開放,與至高者相會也讓我們能與周圍的人相遇,幫助我們與每一個人建立關係─一種不存歧視而又帶有尊重、瞭解與敬愛的關係。
宗教情操以及祈禱的精神,不僅幫助我們於內在方面,有所成長,而且也照亮我們的心靈,使我們了解我們臨在於此世的真實意義。我們也可以說,宗教向度鼓勵我們為建設一個井然有序的社會投入更多的心力,讓和平在這樣的世界中,統轄一切。
祈禱是將我們團結在一起的最有效的連繫:藉著祈禱,信友在一個層次上彼此相遇,換言之,在天主,眾人之父前,人們得以克服人間的不平等、誤解、憤怒與敵意。真正表達與天主與他人正確關係的祈禱,其本身已是對和平的一項積極貢獻。

五、大公性的交談與各宗教間的關係
祈禱不能流於孤立,而需配以其它具體的行動。各宗教就其為造就和平而將採取的路線和所要完成的行動而言,各有其本身的特色。天主教一面清楚肯定她自己的特性、教理及對全人類的教授使命。一面「絕不摒棄」其他宗教裡「的真的聖的因素」;「她懷著誠懇的敬意,考慮他們的作事與生活方式,以及他們的規戒與教理,這一切雖然在許多方面與天主教所堅持、所教導的有所不同,但往往也反映著普照全人類的真理之光。」(註1)
教會並非無視於上述差異或有意貶抑其重要性,只不過她深信在促進和平的行動中,某些因素或某些方面,能與其它宗教信仰的信徒共同去從事有效益的發展,並將其付諸實行。宗教間的種種聯繫,還有大公性的交談,後者也以一種獨特方式,導引我們走向這個局面。各種不同的宗教,由於在這些方式下彼此相晤及交流,使得他們已能更清晰的覺醒到自己對有關全人類的真正福祉,負有相當的責任。今天,他們似乎都有一番更斷然的決志,不再允許自己被特殊利益集團或政治企圖所利用,並且也趨向於採取一種更富有自覺性、更具決定性的態度,在各民族的團體中,去從事社會及文化實體的塑造。這使他們在發展的過程中成為一股活躍的力量,如此給人類提供一個確切的希望。他們的行動若能聯手為之,並獲得協調,勢必產生更大的效果,這點顯然可從許多例子中看出。這種在信友中的工作方式,對於造就各民族間的和平,以及克服依然存在於不同「區域」及「世界」間的分裂而言,能有舉足輕重的效果。

六、要走的途徑
為了和平而通力合作,要達到這個目標,尚有一段遙遠的路程要走:今日藉助於社會傳播工具的發展及所開始的坦誠而範圍較廣闊的交談,有一條相互認識的途徑展現在我們眼前;此外慷慨大方地寬恕,兄弟般的和好,以及多方面共同協力,也是一條可行的途徑,這些合作的領域,雖然有限或屬次要,卻仍引人朝向同一目標前進;最後,還有這麼一條途徑:就是為了達到同樣的目標,而一齊分擔勞苦犧牲,共同努力,日日共生存的途徑。就在這條道路上,個別信友─就是那些宣稱信仰某一宗教的人們,或許要比他們的領袖更應該面臨辛勞的工作,同時也享有共同締造和平的滿足感。
為確保數世紀以來加諸於人的許多痛苦創傷不再重現,而現今仍然存在的任何創傷不久真將得以撫平,宗教間的聯繫,連同大公性的交談,似乎是目前必走的途徑。信友必須為和平工作,尤其是個人的楷模,誠於衷形於外,在行為之中流露內心正確的態度。沉著、平衡、自我節制以及瞭解、寬恕、和慷慨的行為,這些對於人們周遭的環境,對宗教及民間團體而言,都具有影響力,得以造就和平。
因此,在這個世界和平日,我邀請所有信友嚴肅地審度自己的良心,為讓大家能以更良好的態度來聆聽「平安的天主」聲音(參閱格前十四:33),並能更新信賴之心,去從事這項偉大的事業。我深信他們─我也希望所有善心人士─將會對本人所堅持的這項呼籲,有所回應。它是本人為了配
合目前的嚴重情況而重新提出的。

七、在正義內共同締造和平
信友的祈禱及他們為了和平而舉辦的聯合行動,必須面對個人及民族的困難及合乎情理的願望。
和平是一種基本美善,它涉及對人性基本價值的促進與尊重。這些價值包括:在人生每一個發展階段中,都有生命的權利;不論種族、性別、或宗教信仰,人有受尊重之權;有獲得維持生活必須品的權利;工作權,以及對工作的成果,有權獲得公平的分配,以維持良好及和諧的共存。做為一個人,一位信友,尤其是一個基督徒,我們必須感覺到要全力以赴把這些正義的價值生活出來,正義的極致便是愛的至高法律:「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瑪二十二:39)。
我希望再次強調:確切尊重宗教自由以及相應於宗教自由的權利,這是和平共存的源泉與基礎。我盼望有一天政治、宗教領袖及信友們自己對和平的投身,不僅只是言語上的肯定,而是身體力行:只有在這項權利獲得承認的基礎上,人性的超越向度才能取得其重要性。如果一個宗教或信奉宗教的團體,在詮釋及履行他們的信仰時,落入基要主義及宗教狂熱的窠臼裡,而卻援引宗教動機,為自己和他人的鬥爭
與衝突做辯護,這將是一種錯誤。世上若有什麼值得人去爭鬥的話,那便是與他自己錯亂的情慾,與各種形式的自私、與迫害別人的企圖、與每種仇恨及暴力的鬥爭:簡言之,就是與和平及和好背道而馳的一切事物的鬥爭。

八、需要世界領袖的支持
最後,我請求各國及國際大家庭的領袖,不僅對每一個人的宗教良心要常常表示極大的尊敬,而且對宗教在文明進步及民族發展方面所有的特殊貢獻,也要如此。他們不應該陷入這種誘惑:就是利用宗教,以之為獲取權力的工具,尤其是當事態成為以軍事方法來迫害其對手的時候。
民間及政治當局,無論在國家及國際的層面上,對於不同的宗教都應給予尊重並加以司法上的保障,確保他們對和平的貢獻,不致遭到拒絕或淪於私人的領域中,甚至完全被抹殺。
我再度請求公共當局,對自己的責任有所警覺,奮力防止戰爭與衝突,為正義與權利的凱旋而勞碌,同時支持那使人人獲益,尤其是使那些為貧窮、飢餓及痛苦所迫的人獲益的發展。在裁軍方面已有進展,這點值得稱讚。過去用於生產及販賣大量死亡利器的經濟及財務資源,從現在起可用來造福人類,而不再用來對付自己。我確定,全世界數以百萬計的那些無法讓其呼聲達於他人耳目的人們,與本人同樣擁有這項積極的判斷。

九、對基督徒的特殊叮嚀
說到這裡,我不能不向所有基督徒提出一項特殊的邀請。對主基督的共同信仰,要求我們為「和平的福音」(弗六:15)作合一的見證。落在我們身上的責任,首先是向其他有信仰的人開放,好能與他們一起勇敢而堅毅地擔當這個世界所渴望,到頭來卻又不知如何達成的這項和平的鉅大工程。基督已經告訴我們:「我把平安留給你,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若十四:27)這番神聖的許諾讓我們的心充滿希望,的確,這是一項確實可靠的神聖希望:和平是可能的,因為對天主而言,沒有什麼事是不可能的(參閱路一:37)。真正的和平總是天主的恩典,對我們基督徒而言,它是復活的主給與我們的一項珍貴的禮物(若二十二:19、26)。
各位在天主教會內摯愛的兄弟姐妹們,我們必須加入那些和我們具有某些共同基本價值觀的人們,從宗教界和道德人士開始,回應當今世界的鉅大挑戰。在這些挑戰中,尚有待我們前去面對的便是和平。與其他有信仰的人士一起共同締造和平,便已是生活在福音真福的精神中了,「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子女。」(瑪五:9)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八日發自梵蒂岡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註解:
1. 《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