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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0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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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締造人類大家庭的和平
世人渴望和平,迫切地需要和平。然而戰爭、衝突、日漸增多的暴力,社會的不安以及地區性的貧窮,使無辜的受害者不斷增加,也造成人與人、民族與民族之間的分裂。有時和平似乎是永遠不能達到的目標!「和平」唯有在人們的團結一致,同甘共苦,彼此相愛中才能到來,但是在一個充滿了漠不關心,有時甚至還攙雜著「恨」的氣氛下,我們怎能寄望和平曙光的來臨呢?
我們千萬不要灰心沮喪。無論如何,我們的確知道和平是可能的,因為和平屬於天主原有的計劃中。天主願意我們人類生活在詳和安寧之中;為此祂照自己的肖像創造了人類,這樣,在人的根本天性中已奠立下和平的基礎。天主的肖象不但在個人身上逐漸顯現,而且也在一男一女藉著愛的結合所特有的共融中彰顯。這種共融使得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經上記載:「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創一:27)。天主交付給這一男一女的獨特團體一項使命,就是建立一個家庭來孕育生命,並養育這生命。這個二人團體因此對於照管天主的創世工程有決定性的貢獻,並為人類的未來延續生命。
這個初始的和諧會因罪惡而遭受傷害,可是天主的原始計畫仍然存在。因此家庭仍舊是社會真正的基礎(註1),依世界人權宣言的說法,家庭則是構成了社會「天生及基本的核心」(註2)。因為家庭對維護及促進和平的貢獻是如此重要,今年又值國際家庭年,所以我願在今年的世界和平日文告內,反省家庭與和平的密切關係。我堅信這次的國際家庭年為我們是個好機會,聯合所有希望追求真正和平的人士(無論是教會、宗教團體、各國政府、國際性機構等)、共同研究,應如何幫助家庭去圓滿完成它無可取代的,建立和平的任務。
二、家庭:一個充滿生命和愛的團體
「家庭」身為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教育團體,它是傳遞宗教及文化價值觀,以幫助人們認同自己身份的最好工具。家庭建立在「愛」的基礎上,並蒙受「孕育生命」的恩賜,因此家庭本身就包含著社會的未來。家庭最特殊的任務就是積極有效地為未來世界的和平貢獻心力。為達到以上這個目的,首先要以夫婦的互愛來開始,因著婚姻的結合,他們進入應有的圓滿生活共融;如果是基督徒夫婦,婚姻被提升為聖事,夫婦的共融更是一種神聖的任務。再來則是要透過父母的努力,適當地做好一個教育者的角色,盡心教養子女,使子女能尊重每一個人的尊嚴及和平的價值。但為人父母者不能只止於「言教」,更要以身作則地實行「身教」:在家庭生活中實踐那無私的愛,也就是接納那些與我們不同的人,把他們的需要當成自己的需要,也讓他們分享自己的福祉。家庭中的美德,是基於對人類生命和尊嚴的極端尊重,並在了解、耐心、互相鼓勵和寬恕下實踐。這樣的美德讓人們在家庭中體驗到和平,並成為他們最早、也最基本的體驗。
沒有這種相親相愛的關係、離開了互助團結的環境,人的生命就毫無意義。「如果沒有將愛啟示給他…如果他經驗不到愛,並能去愛,他就繼續停留為一個不能了解自己的人,人的生命也就毫無意義」(註3)。這個「愛」並不是漂浮短暫的激情,而是一種強烈持久的道德力量,為他人的幸福著想,甚至願自我犧牲。此外,真正的愛也常與正義通行,而正義是為達到和平所不可缺少的。真正的愛,會向困境中的人伸出關懷的援手:例如那些沒有家的人、缺少指引和親情的孩子、孤獨寂寞及被遺棄的人等等。
能在生活中實踐這種愛─即使實踐得並不徹底─並慷慨地接納社會中其他人的家庭,就是人類和平遠景的首要締造者。缺少愛的社會,是不可能享有和平的。
三、家庭:缺少和平的受害者
但可悲的是,許多家庭不但未能實踐原始的和平使命,反而讓家庭成為衝突和苦惱的場所,家庭在社會的多種暴力下成了毫無防衛能力的受害者。在家庭內,我們常見到家人之間的緊張關係。這往往是由於工作的壓力,使夫婦疏遠,更沒有餘力為促進家庭和諧而努力;或者由於失業或工作不
穩定,使他們沒有安全感,整日為生活擔心。此外還有因為享樂主義和消費主義而造成的行為模式,也引起家庭中的緊張,因為這類行為模式驅使家人只知追求個人的滿足,而不重視美滿幸福的家庭生活。父母經常爭吵、不願生兒育女,以及拋棄或虐待兒童等,也都是家庭和平瀕臨嚴重危機的癥狀;父母分居,不但可悲,也不能解決問題,而動輒訴諸離婚─當前社會的「瘟疫」─就更非解決問題之道了(註4)。
同樣,世界上有許多地區,整個國家都陷於一波波的流血衝突中,而家庭則往往是首當其衝的受害者:他們或是被迫失去家中唯一的、至少也是主要的家計維持者,或是被迫離鄉背井,逃難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去;不論是那一種情形,他們都要遭受不幸,生命安全飽受威脅。說到這裡,我們不得不想到波斯尼亞‧黑賽哥維納如今仍在持續的種族間的流血衝突。在世界各地屢見不鮮的戰爭衝突中,這不過只是一個例子而已!
面對如此悽慘的情況,社會往往顯得無能為力,甚至更違背良心地根本漠不關心。那些曾經受到戰爭之害的人,在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需要,與他們對食物和住所的需要,同樣的嚴重和迫切。因此我們需要成立專門機構,以便積極地支援那些突遭不幸的家庭,使他們在不幸中,不致沮喪、也不致迷心於報復,而能滿懷寬恕與和好的精神。但遺憾的是,這樣的跡象往往不容易看到!
四
我們更不可忘記,戰爭與暴力不但是一種分裂的力量,會削弱及破壞家庭的結構,對於人的心靈更會造成惡性影響,就是直接、間接地讓人們接受與「和平」完全相反的行為模式。關於這點,我們必須沉痛地指出一個可悲的事實:近來,愈來愈多的青年男女、甚至兒童,都直接參加了武裝衝突。他們被迫加入武裝自衛隊,為了自己也不了解的原因而作戰。在另一些情況下,他們被捲入了真正的「暴力文化」,視生命如草芥、殺人為兒戲。因此為了全社會的利益,我們應該確使年輕人放棄暴力,走上和平之路,但先決條件是必須先要有「誠心投入締造和平」的人們,來耐心地教育年輕人。
說到這裡,我不能不提到社會上另一項阻礙和平的嚴重障礙:很多,太多的兒童失去了家庭的溫暖。有的家庭名存實亡,父母被其他事佔去太多時間,任孩子自生自滅。有的則是家庭根本不存在,因此成千上萬的兒童沒有家,只好流落街頭,除了自己以外,沒有旁人可以依靠。有些流浪街頭的孩子悲慘地去世,另外有些則被誘誤入吸毒─甚至販毒─及從娼之歧途,終至難免落入犯罪組織之手。此種可恥卻普遍的情況實在不容忽視!社會的未來已岌岌可危。一個社會如果排斥兒童,或把兒童逼到社會的邊緣,或讓他們陷於絕境,這個社會永遠不能享有和平。
為了能指望有一個和平的未來,每一個兒童都應該體驗受人關懷的溫暖,也應享有穩定持久的愛;而不是被遺棄、被剝削。雖然政府因為可以提供許多管道和機構,而在這方面大有可為,但是家庭能提供的安全感和信賴感,卻是無可替代的。家庭可幫助兒童以寧靜的態度展期未來,也能幫助兒童作好準備,長大後才能積極地獻身於社會的進步。兒童是世界未來的主人翁;他們需要體驗到究竟和平是什麼,才能締造一個充滿和平的未來。
五、家庭是和平的締造者
為永久維持世界的和平秩序,我們需要能表達和鞏固和平價值的團體。而最能直接回應人類天性的團體就是家庭。只有家庭可確保社會的延續和社會的將來。因此透過在家庭內所表達和傳遞的價值觀,並透過家庭每一成員對社會生活的參與,家庭就受召為和平的有力締造者。家庭是社會最基本的核心,因此家庭有權利得到國家的全面支持,以圓滿實踐家庭的特殊使命。因此國家的法律,應該以促進家庭的幸福、幫助家庭實現固有的責任為導向。在考慮到如今男女結合中與日俱增的壓力,以及結合的法律效力時,我們注意到,如今男女結合的形式,不論從其本質、或是從其有意不具永久性來看,都絕對無法表達婚姻的意義,和保證家的幸福
;因此鼓勵和保護真正的家庭制度,尊重家庭原有的結構,也尊重家庭固有且不可剝奪的權利,就是國家的責任(註5)。在這些權利中,最基本的權利就是父母有權根據他們的道德和宗教信念,以及經過了適當培育的良心,自由且負責任地決定何時要有小孩,並以符合他們信念的方式來教育這孩子。
國家還有一項重要的使命,就是提供適當的環境,使家庭能在符合人性尊嚴的情況下,提供家庭的基本需要。在我們這個時代,貧窮─尤其是赤貧─嚴重影響太多的家庭,而赤貧對社會的安定、對人類的發展、對和平,都是長久的威脅。有些年輕男女由於沒有錢,而耽擱了成家,甚至根本無法成家,至於貧困的家庭,則無法全面地參與社會生活,或是被逼到社會的邊緣。
但是國家的責任絕不能做為個別公民逃避自己責任的藉口。真正能解決社會上這些嚴重問題的方法,要靠每一個人同心合力地團結起來。事實上,在打擊著家庭和個人的貧窮問題未得到適當的解決之前,誰也不能安心地生活。貧窮永遠威脅著社會的安定、經濟的發展,最後也會威脅人類的和平。只要個人和家庭一天必須為自己的生存而掙扎,社會就一天得不到和平。
六、家庭為和平服務
現在我願直接對家庭發言,特別是對基督徒家庭。
我在《家庭》宗座勸諭中寫道:「家庭,你就必須『是』一個家庭!」(註6)家庭要成為「夫妻生活及恩愛的密切結合」(註7),接受天主的召叫,付出愛心、延續生命!
家庭,你有一項最重要的使命:為建立和平而貢獻心力,這是為尊重人的生命以及為了人類的發展所不可或缺的(註8)。要明白和平決非一勞永逸之事(註9),你們必須永不倦怠地追求和平!耶穌藉著死於十字架上,給人類留下他的平安,並向我們保證他會永遠與我們同在(註10)。你們要祈求和平,為和平的到來而祈禱、努力!
各位為人父母者,你們負有教養兒女之責,要使他們成為愛好和平的人:因此你們首先要成為和平的工作者。
各位為人子女者,你們滿懷青年人的熱情,憧憬著未來;你們充滿希望和夢想,珍惜天主賜給你們的家庭;要按照天主到時後會給你們的特別召叫來建立家庭、促進家庭的幸福。現在你們要為負起這責任做準備。要培養對「善」的渴望,並時時以和平為念。
各位祖父母,你們與家庭中的其他成員一樣,身為上一代與下一代之間特殊而可貴的環節,你們要不吝貢獻你們的經驗和你們的見證,才能讓這個充滿和平的「現在」銜接著「過去」與「未來」。
家庭,請同心合意地充分貫徹你們的使命!
最後,我們怎能忘記那許多因為不同的原因,而感覺到自己沒有家的人?對他們,我願意說,他們也有一個家,教會就是每一個人的家、每一個人的家庭(註11)。她敞開大門,歡迎每一個孤單或被遺棄的人;不論他們的年齡,他們有那些渴望、困難或希望,在他們身上,教會看到了受特別寵愛的天主子女。
願每一個家庭都能生活在平安之中,以期由每一個家庭所發出的平安,能傳播到整個人類大家庭中!
值此國際家庭年的開始,這就是我藉著基督之母和教會之母聖母瑪利亞的轉禱,向「上天下地的一切家族都是由祂而得名」(弗三:15)的天父所獻上的祈禱。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八日發自梵蒂岡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註解:
1. 梵二大公會議,《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52。
2. 參閱《人權宣言》第16號,第3節。
3. 參閱《人類救主》通諭,10。
4. 參閱《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47。
5. 參閱教廷向所有家庭在今日世界使命有興趣的個人
、機構以及有關當局所提出的《家庭權利憲章》
(1983年10月22日)。
6. 《家庭》宗座勸諭,17。
7. 參閱《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48。
8. 參閱《天主教教理》,第2304條。
9. 參閱《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78。
10. 參閱若十四:27;若二十:19—20;瑪二十八:20。
11.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家庭》宗座勸諭,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