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人行正義、世界享和平

正義總是跟和平並肩而行,而且永遠與和平生機活潑地相連。二者都是在追求個人及人群的福利,並因此而要求秩序和真理。其中之一受到威脅時,二者都會步履蹣跚;一旦正義受到侵犯,和平便也岌岌可危。

正因為個人是否履行正義與我們每一個人的和平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在今年的世界和平日文告中,我願首先呼籲各國的領導人,請各位務必銘記在心:今天的世界,雖然在許多地區中充滿了緊張、暴力和衝突,但也正在尋求一種新的結構,以及更平衡的穩定,為了使全人類能有真正而持久的和平。

正義與和平既非抽象的概念,也非遙遠的理想。它們是植根於每一個人心中的價值觀,是人類共同繼承的遺產。個人、家庭、團體和國家,全都受到召喚要在正義中生活,為和平而努力。這是每一個人的責任,誰也不能豁免。

此刻,我想到那些身不由己地陷入激烈衝突中的人。我也想到那些社會邊緣人、窮人,以及受害於各種剝削行為的人們。這些人親身體會了失去和平的痛苦,也深刻體驗到缺乏正義的後果是多麼可怕。看到他們那麼渴望生活在正義之中,渴望享受真正的和平,又有誰還能漠不關心、袖手旁觀呢?每個人都有責任,使他們的願望確實得到滿足:除非每個人都能同樣地得到正義,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正義可言。

遵行正義一向是一種美德,也是一種法律概念。有時候人們會用一個矇著雙眼的人像(一手持劍、一手舉秤的正義女神)來代表正義。然而,真正的「正義」,其實應該是眼光清晰、行事機警,才能確保權利和義務的平衡,而有助於平均分攤利益與負擔。正義會恢復完整,而非造成破壞;它帶來的是和好,而非引起報復。我們若仔細探究,就會在「正義」的最深之處,發現它其實是根植於愛,並在仁愛的行為中,將這「愛」充分表露。因此正義若是離開了悲天憫人的「愛」,就會變得冷酷而尖刻。

正義是一項強勁且富於生命力的德行:它維護並促進每一個人無價的尊嚴,同時關切大眾的福利,因為它是人與人之間及各民族之間關係的監護人。其實,沒有人能離群索居。打從出生的那一刻起,每一個人的生存都與他人息息相關,導致個人的幸福與社會全體的幸福密不可分。二者之間存在著一種細緻而脆弱的平衡。


二、正義的基礎就是尊重人權

人有天賦的權利,這些權利放之四海皆同,既不可侵犯,也不容剝奪。然而,這些權利並非孤立存在的。在這方面,我可敬的前任教宗若望廿三世曾這樣教誨:人「既有權利,同時也就有義務,此二者正是直接源自人的本性」(註1)。和平的堡壘建立在權利與義務正確的人類學基礎上,並建立在二者之間互相的內在關連上。

在最近幾個世紀中,這些人權都已經在各種規範性的宣言以及有約束力的法律條文中加以闡述。在許多民族和國家追求正義與自由的歷史中,在個人及整個民族的尊嚴受到明顯的侵犯之後,這些權利的聲明使人們引以為傲地銘記於心。

五十年前,在第二次大戰結束之後,聯合國大會有鑒於這次大戰的癥結,是強權國家居心要否定某些民族的生存權,於是頒佈了世界人權宣言。那是在一次可悲的戰爭經驗之後達成的一項嚴肅的行動,目的在於正式承認每一個個人及一切民族都享有同樣的權利。在那份宣言中,我們讀到下面這段經得起時間考驗的聲明:「承認人類大家庭中的每一個人,都有與生俱來的尊嚴,都享有平等且不可剝奪的權利。此一確認乃是這個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註2)。宣言的結論也同樣值得重視:「在這份宣言中所說的一切,都不可解釋為,任何國家、團體或個人有任何權利,參與或從事任何目的在於破壞宣言中所提及的權利和自由的活動或行為」(註3)。然而,可悲的是,一直到今天,仍然有人公然以壓迫、衝突和貪污腐化等方式來違抗這項條款;或者,有的把世界人權宣言中的定義重新詮釋,甚至有意地加以曲解,利用更不著痕跡甚至詭辯的手法來違反這項條款。世界人權宣言的精神和文字,我們都必須切實地遵守。正如可敬的前任教宗保祿六世所稱道的,這份宣言依然是聯合國最輝煌的頭銜之一,「尤其是當我們把人權宣言視為走向和平的一條穩妥的道路,而想到它的重要性時」(註4)。

今年我們慶祝世界人權宣言頒佈五十週年,這是個最恰當的時機,可以讓我們回想起「促進及保護人權,是國際社會的優先事務」(註5)。然而,有一些陰影正籠罩在這週年紀念上,例如,對於人權的兩個重要理念:人權的普遍性及不可分割性有些政治團體的看法仍有所保留。這兩項關鍵性的特點必須嚴正地再予確認,以駁斥來自下述兩方面的批評:其一、有些人利用所謂文化的差異,來掩飾其違反人權的行為;其二、否認司法在社會、經濟和文化權利上的分量,藉以削弱人性尊嚴的概念。普遍性和不可分割性這兩項指導原則,既要求人權必須植根於各個文化中,同時也要加強司法的權威形象,才能確保這兩項人權的特色完全被遵守。

尊重人權並不只在於使人權受到法律的保護,還必須包括從人性尊嚴觀念所衍生出來的各個方面,因為人性尊嚴乃是各種權利的基礎。關於這點,從教育著手可說是第一要務。同樣重要的是致力於促進人權:這是「真心愛人」之後必然會有的工作,因為「愛德遠超過正義所能貢獻的」(註6)。在促進人權的當時,還必須更加努力以保障家庭的權利,因為家庭是「社會上自然且基本的單位」(註7)。


三、 以團結互助的共融精神進行全球化

自從一九八九年以來,地緣政治的大幅改變導致社會和經濟各方面徹底的改革。經濟和金融的全球化如今已成為事實,我們也愈來愈清楚地體驗到,日新月異的資訊科技所帶來的福祉。我們正處於一個新時代的開端,這個新時代將會帶來很大的希望和許多令人困擾的問題。目前的這些變化,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呢?是否人人都能在這個全球市場中受惠呢?是否每個人到頭來都有機會享受到和平呢?國與國之間的關係是否會變得更為平等,還是說民族之間與國家之間的經濟競爭和對抗,會使得世界的局勢更加不安?在世界走向全球化的過程中,為了建立一個更平等的社會,享有更安定的和平,國際組織的當務之急就是提升大家對公共利益的責任感。但是為達到此一目標,我們絕不可忽略「人」,應該把「人」放在一切社會工作計劃的中心。只有這樣,聯合國才能符合原始的付託,即「促進社會進步,在更大的自由下提高生活水準」(註8),而成為一個「國家組成的大家庭」。

這才是基於「彼此信任,互相支持以及真誠的尊重」(註9)以建立一個世界共同體的正途。簡而言之,我們面臨的挑戰,是要確保在休戚與共的團結精神下達成全球化,也就是說,致力於一種絕無排擠性、利益均霑的全球化。這是正義工作的重責大任,也包含了各國經濟、社會、文化和政治組織應負起的道德責任。


四、 沈重的外債

世界上有些國家和地區,由於財政或經濟發展的潛力很薄弱,因此在全球化的經濟中很可能有被排除在外的危險。另外有一些國家和地區雖然資源較為豐富,卻由於種種原因而無法善加利用,這些原因包括:動盪、內亂、設施不足、環境惡化、貪污風氣普遍、犯罪猖獗等等。「全球化」必須與「互助團結」相結合。那些無法憑自己的力量成功地進入市場的國家,必須得到特別的援助,以克服對他們不利的現況。在正義的精神之下,這是富國無可旁貸的責任。在一個真正的「國家組成的大家庭」裡,誰也不應遭到排除;正好相反,倒是那些最弱勢、最脆弱的更應得到支持,使他們的潛力也能充分發揮。

談到這兒,我想起了那些較貧窮的國家在今天所必須面對的最大困難之一,我稱之為沈重的外債負擔。這負擔會危及全體人民的經濟,阻礙他們在社會和政治上的進步。關於這方面,國際金融機構最近開始了幾項重大措施,希望使這種債務能經各方協調後獲得同意的削減。我熱切地希望這項行動持續進展,並提供富於彈性的變通方式,使合於資格的國家都能在公元兩千年之前受惠。較富裕的國家在這方面定能大有貢獻,因為他們可以鼎力支持這項措施使其落實。

但外債問題只是一個更大難題中的一部分而已,那難題就是持續的貧窮─有時甚至是極度的貧窮,以及隨著全球化過程所出現的新的不平等。如果我們的目標是絕無排擠性、利益均霑的全球化,那麼我們就不能容忍極端富有的人和極端貧窮的人比鄰而居;不能容忍有些人連生活最基本的需要都付之闕如,另一些人卻任意揮霍其他人那麼迫切需要的東西。這樣的對比是對人類尊嚴的冒犯和侮辱。要消除貧窮,我們當然不乏適當方法,包括世界性的所有經濟組織推動對症且配套的社會和生產性的投資。不過,先決條件是國際社會要有政治決心,願意採取行動。有些組織已經朝著這個方向在做,這固然值得讚揚,但長期的解決之道,還是要靠我們全體,包括有關的各國來共同努力。


五、 迫切需要一個尊重法律的文化

至於存在於各國家內部嚴重的不平等現象,我們又該說些什麼呢?赤貧的情形,不論是在何處都構成重大的不正義。無論是在國內或是在國際上,消除此種現象,都應該是每一個人的優先行動。

另一方面,對於貪污的這種邪惡現象,我們絕不可默不作聲地輕輕放過,因為貪污會侵蝕社會和政治的發展,使許多民族受到影響。貪污的現象正悄悄地滲透到社會各個階層,欺騙法律,蔑視正義與真理,而且情形愈來愈嚴重。貪污是很難對付的,因為它千變萬化、層出不窮,而且在一個地方受到抑制,往往會在另一個地方再冒出來。僅僅是要譴責、揭發貪污,就需要有相當的勇氣。要消除貪污,除了政府應有堅定的決心外,也需要全體國民憑著強烈的道德良知慷慨地做為後盾。

在這場戰事中,公職人員負有重大的責任。他們應該為法律的公平執行,以及各種公共事務的透明化而努力不懈。國家既然是為人民服務,因此是人民資源的看守人,在資源的管理方面必須著眼於公共的利益。一個好的政府,對於一切的經濟事務,都必須正確地加以管制,而且做到絕對誠信。無論如何不准許把本應用於公共福利的資源,挪用在其他私人的利益上,甚至是不法的行為上面。

把公家的金錢誤用、濫用,對窮人最不公平,因為如此一來,他們個人發展最需要的基本服務首先被剝奪。當貪污腐敗悄悄地潛入司法行政系統時,又是窮人得付出最沈重的代價:拖延、無效率、結構性的缺陷、缺乏充份的司法保護。他們往往只能無可奈何地在濫用權力之下忍氣吞聲。


六、 特別侵犯人權的不義

另外還有一些違反正義的情形,也使和平岌岌可危。在此我願一提其中的兩種形式。第一就是窮人沒有公平的機會申請到信用貸款。他們常常不得已被排拒在正常的金融體系之外,或是不得不求助於放高利貸的奸詐錢莊,使得他們本已朝不保夕的日子更加難過。因此讓窮人也有機會在平等的條件以及負擔得起的利率下貨款,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實際上,有些地方的金融機構已經開辦專為窮人的小額貨款。這種極富創意的行動很值得鼓勵,如此才可望根除可恥的高利貸之害。因為這樣一來,可以讓每個人都有機會透過必要的經濟手段,使家庭和小團體得到有尊嚴的發展。

至於對婦女及兒童的暴力行為日益增加,我們又該怎麼說呢?這是今天最普遍的侵犯人權的行為,而且可悲的是,它甚至被用來作為一種恐怖的手段:婦女被當作人質,兒童遭到凶殘的屠殺。此外還有被迫為娼、兒童色情,以及在極端惡劣的工作場所中和條件下剝削童工。我們必須採取實際的行動,以阻止這些暴力的蔓延。在國內以及國際的各層面更應採取適當的法律措施。正如我在過去的文告中經常提及的,如果要承認並尊重每一個人的尊嚴,就必須面對加強推廣教育和文化工作的雙重艱鉅課題。在整個人類大家庭以及每一個個人的倫理和文化遺產中,有一項是絕對不可缺少的:認識到人類都有同等的尊嚴,應受到同樣的尊重,也應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七、 在正義的基礎上建立和平,人人有責

我們大家的和平,建基於每個人都去實踐正義。這是攸關全人類的如此重要的責任,無人可以豁免。它關係到每一個人,每人都應按照自己的能力與責任來貢獻力量。

我首先向各國元首及國家領導人請求,您們是是國家法律的主要監護人。當然,這不是一件能輕易完成的任務,卻是一項首要的責任。願治理貴國的法典,能成為貴國人民獲得正義的保證,並成為一項動力,使人民的公民責任感日益加強。

進一步地,在正義的基礎上建立和平,必須要靠社會各界的合作,各自分頭在自己影響所及的領域努力,並與社會上的其他團體合作無間。我也要特別鼓勵你─從事訓練和教育各階段青年學子工作的老師:請以道德和公民的價值觀來培育他們,灌輸給他們敏銳的正義感及強烈的責任感,這些都要先從「學校」這個團體本身開始。透過教導正義來達成和平教育:這是各位的首要任務。

在培育學生的過程中,家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家庭是年輕一代人格培育的最佳場所。各位親愛的家長:你們子女的道德品格,多半是從學習你們的榜樣而來。你們如何培養你們小家庭中的關係,以及與家庭之外的關係,都會使子女耳濡目染,從而塑造他們的道德品格。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在家庭內所受到的影響,對於個人未來的人格發展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最後,我要對你們─天生渴望正義與和平的年輕人說幾句話。我要說:務必永遠對這些理想的追求保持活力。在追求的同時,不論實際環境如何,都要有耐心、有毅力。遇到誘惑,吸引你抄不當的捷徑,以得到虛幻的成功和財富時,你要立即斷然拒絕。反之,務必珍視所有正當而真實的一切,即使必須有所犧牲,而且要你不隨波逐流,你也必須拳拳服膺、義無反顧地去做。這樣,才會達到「人人行正義,世界享和平」的境地。


八、 分享-邁向和平之道

公元兩千年大禧年很快就要來臨,這是信友以特別的方式奉獻給天主─歷史的上主的時刻。大禧年也提醒我們,受造物完全要依賴造物主。但是按聖經的傳授,大禧年也是釋放奴隸、歸還土地、免除債務的時刻,這樣所有的人都能如上主所願,回復一律平等的狀態。因此,千禧年乃是一個大好時機去追求上述那種會帶來和平的正義。

天主是愛,基督徒藉著對天主的這個信仰,及分享基督普世的救恩而受到召叫,要在行為上合乎正義,在生活中與所有人和平相處。因為「耶穌不僅僅給我們和平,祂給了我們祂的和平以及祂的正義。祂就是和平與正義。祂成為我們的和平及我們的正義」(註10)。有鑒於當前世局的重大改變,我在將近廿年前所說的這段話,因而有了更加具體而生動的意義。今天的基督徒,比過去的基督徒更應該具有愛貧窮、愛弱小、愛受苦者的特色。這是很苛刻的要求,要實踐這要求,必須徹底改變那些叫人私心自用、唯利是圖,而事實上確是魚目混珠的所謂價值觀,例如權勢、享樂、漫無節制地積聚財富。是的,基督對門徒的召叫,也正是這一徹底的改變。那些奉獻自己,追隨這條道路的人,會真正體驗到「義德、平安以及在聖神內的喜樂」(羅十四:17),也會嚐到「義德的和平果實」(希十二:11)。

我願意向世界各地的基督徒重覆梵二大公會議的忠告:「首先要滿全正義的要求,因正義而應該付給的東西,不可當作愛德的恩物去給」(註11)。一個真正團結的社會,是生活富裕的人在幫助窮人時,不僅僅把自己不需要的東西給出去而已。此外,只是物質上的付出還嫌不足,更需要有分享的精神,使我們能向有困難的弟兄姊妹付出關懷和照顧,並引以為榮。今天,無論是基督徒。其他宗教的信徒,或是無數善心的男女人士,都覺得受到召喚去過簡樸的生活,以使公平分享天主創造的果實能成為事實。生活在貧窮中的人不能再等待了:他們現在就需要幫助,因此他們也有權利,立即得到他們所需要的。


九、 聖神在這世界工作

將臨期第一主日,是我們為迎接公元兩千年大禧年所做的近期準備中,第二年的開始,而這一年是獻給天主聖神的。這位希望之神已在世界上工作。祂臨在於那些無私地去服務的人當中,也就是那些為遭人遺棄者及受苦者服務,熱誠接納移民和難民,勇敢地不願因為種族、文化或宗教因素而排斥他人的人們。祂特別臨在於那些耐心而堅毅地,繼續在原本對立或相互為敵的人當中推動和平及和好的人們當中。的確,所有這些都是希望的標記,鼓勵我們追求那導向和平的正義。

福音訊息的中心就是基督,祂是每一個人的和平及和好。在人類準備跨越第三個千年門檻之際,願祂的慈顏照亮人類的道路!祂的正義和祂的和平成為所有人的恩賜,而沒有任何差別!


「那時荒野將變為田園,

田園將變為叢林;

公平將居於荒野,

正義將住在田園。

正義的功效是和平,

公正的碩果是永恒的寧靜和安全」(依卅二:15-17)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八日發自梵蒂岡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註解:

1. 教宗若望廿三世《和平於世》通諭(1963年4月11日)I,1。

2. 《世界人權宣言》,前言。

3. 同上,第30條。

4. 在世界人權宣言頒佈25週年(1973年12月10日)時,向第廿八屆聯合國

大會主席致候辭:宗座公報65(1973),第674頁。

5. 維也納宣言,世界人權會議(1993年6月),前言1。

6. 梵二大公會議,《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78。

7. 《世界人權宣言》,16號,3;參閱教廷提出的《家庭權利大憲章》

(1983年10月22日)。

8. 《聯合國憲章》,前言。

9. 若望保祿二世在第五十屆聯合國大會上致辭(1995年10月5日),羅馬

觀察報,1995年10月6日,第7頁。

10.若望保祿二世,在紐約洋基體育館的講道,(1979年10月2日),

1:宗座公報71(1979),第1169頁。

11. 《教友傳教法令》,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