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為惡所勝,應以善制惡

1. 在新年的開始,我再次向各國領袖及所有承認這世界需要締造和平的善心人士發言。為二○○五年世界和平日的主題,我選用了聖保祿致羅馬人書中的話:「你不可為惡所勝,反應以善勝惡」(十二21)。我們永遠不能以「惡」來打倒「惡」,一旦走上了這條路,不但戰勝不了惡,反會為惡所勝。
聖保祿這位偉大的宗徒揭示了一個重要的真理:和平是一漫長且艱鉅的奮戰的成果,只有以善勝惡,才能獲得。如果我們想到世界各地人們互相殘殺的悲慘景象,以及因此造成的無法形容的痛苦及不義,就會知道,唯一真正有建設性的選擇,就是如聖保祿所提出的:躲避邪惡,而緊緊地依附「善」(參羅十二9)。
和平是一項「善」,必須以「善」來推動:不論對個人、家庭、國家及全人類而言,和平都是一項「善」;然而,和平需要由「善」所啟發的決定及行動來加以維護、培養。我們也感謝聖保祿另一句深刻的真理之言:「不可以惡報惡」(羅十二17)。要避免陷入「以惡報惡」的惡性循環,只有接受保祿宗徒的話:「你不可為惡所勝,反應以善勝惡」(羅十二21)。


惡、善、愛
2. 人類從一開始,就認識了「惡」的悲劇,也努力去了解「惡」的根源、解釋「惡」的起因。「惡」並不是在這世界上活動的一股命定的自然力量。那是人的自由所帶來的結果。人類之所以異於地球上其他受造之物,就在於人有自由,這自由始終臨在於「惡」事之中。「惡」一向有名有貌:那是自由選擇「惡」的男男女女的名字和面貌。聖經上說,在人類歷史之初,亞當和厄娃就曾反抗天主,亞伯爾則被哥哥加音殺害(參創三-四)。這些是最早的錯誤選擇,在接下來的數千年中,人類又有無數錯誤的選擇。每一個選擇都有一內在的道德幅度,包含個人應負的特定責任,以及每個人與天主、與他人、與天地萬物之間的重要關係。
在「惡」的最深層次中,「惡」就是拒絕愛的要求悲慘後果。相反的,「道德的善」則是出於愛,顯示了愛的面貌,也導向愛。這一切對基督徒來說更是明顯,基督徒知道他們身為基督奧體的一份子,不但與天主有特殊關係,也與他們的弟兄姊妹有特殊的關係。基督徒的愛,在福音中是「道德善」的活泉,基督徒之愛的內在邏輯,甚至要求我們愛自己的仇人:「如果你的仇人餓了,你要給他飯吃;渴了,應給他水喝」(羅十二20)。


普世道德律的「法則」
3. 放眼看世界現狀,必然會注意到這個令人不安的現象,就是到處蔓延著各種社會及政治的「惡」:從社會的失序到無政府狀態及戰爭,從不公義到暴力及殺人的行為。人類大家庭若要在善與惡的衝突中走穩妥的道路,就急需保存和尊重天主親自賜給我們的共同遺產,即道德價值。因此聖保祿鼓勵所有決心以善勝惡的人,應以崇高無私的精神,培養慷慨之心並促進和平(參羅十二17-21)。
十年前我在聯合國大會致詞時,提到必須共同為世界和平而努力,那時我談到普世道德律的「法則」,教會也曾在這方面藉各個宣言當中將普世道德律公諸於世。普世道德律能激發共同的價值和原則,儘管人類有不同的文化,這道德律可促進人類合一,而它本身是不變的:「它是思潮和風氣激流中的中流砥柱,並作它們進步的支持……即使有人欲否認這原則,卻不能把它摧毀,也不能自人心中把它剷除。它會一而再地浮現在個人生活及社會生活中。」

4. 此一共同道德律的法則,要求我們有更大的承諾和責任心,以確保個人的生命和各民族的生命都能受到尊重,並獲得提昇。在這樣的光照下,折磨世人的「惡」,不論是社會性的或政治性的,特別是那些暴動所造成的「惡」,都應受到強烈的譴責。這使我立即想到心愛的非洲,在那裡,至今仍持續的許多衝突,已經造成了數百萬名受害者。我又想到耶穌的故鄉——處境險惡的巴勒斯坦,在那兒,人們相互了解的結構,已被無日不有的暴力和報復行為產生的衝突所撕裂,至今仍無法以正義和真理來修補。至於似乎要把全世界的未來推向恐懼和痛苦的恐怖暴力,這樣令人苦惱的現象,又該怎麼說呢?最後,我們又怎能不懷著深深的痛惜,想到出現在伊拉克的令人驚心的情景呢?那裡所發生的事,已經使我們人生活在不可知、沒有安全的處境中。
為得到「和平的善」,必須明白地與有意識地瞭解暴力是一個無法接受的「惡」,也永遠解決不了問題。「暴力是一個謊言,因為它違反我們信仰的真理,我們人性的真理。暴力其實毀壞掉它聲聲所要維護的人性尊嚴、生命與自由」。我們所要做的是盡力培育良知,秉持教會所宣揚、所促進的正直和友愛的人道主義,教育年輕的一代走向「善」。這就是一個尊重每一個人的尊嚴、自由、基本權利的社會、經濟、政治秩序的基礎。


和平的「善」和公益
5. 要藉著「以善勝惡」來促進和平,需要慎重地反省「公眾利益」,以及它與社會和政治的關係。當每一層次都已推動公益時,也就是促進了和平之際。如果一個人不考慮到他的社會性,也就是說,是「與」他人同在、「為」他人生活的,他能完全做到促進和平嗎?公眾利益與他有密切關係,與他社會性的每一層面都有密切的關係,如家庭、團體、社團、都市、區域、國家、民族等。由某些方面來看,每一個人都受到召叫,要致力於公益,把別人的利益當成是自己的一樣。這個責任特別屬於政府的每一個階層,因為他們受到召叫,要創造一個能允許和助長人類整體發展的最好的社會條件。
因此,「公益」要求尊重並提升人以及人的基本權利;也要尊重並促進世界各國的權利。在這方面,梵二大公會議觀察到:「人類日趨密切的互相倚屬,逐漸擴展至全球。……因而所謂公益,今天亦愈形普世化,從而包括整個人類的權利和義務。每一團體應顧及其他團體的急需及合法願望,以及整個人類大家庭的公益」。全人類——包括後代子孫——的好處,需要國際間真正的合作,而且每一國家都必須對此有所貢獻。
世間上某些眼光短淺的人,會把公益視作純粹的社會--經濟福利,缺乏任何超性目標,因此也使它失去最深刻的意義。然而,公益確有其超性的幅度,因為天主是所有受造物最終的目的。基督徒知道耶穌已十分清楚地啟迪我們,要如何得到人類真正的公益。歷史的旅程是走向基督,並在基督內達到高峰:由於基督、藉著基督並為了基督,整個人間都能在天主內得到圓滿的實現。


和平的善與善用世上財富
6. 由於和平的善與所有民族的發展都有密切關係,因此必須時時考慮到使用世上財富的倫理條件。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說:「天主曾欽定,大地及其所有是供人人使用的。所以一切受造之物應在正義及愛德原則下,公平地惠及人人」。
做為人類大家庭的一份子,每一個人都是世界的公民,也都有應盡的義務和應享的權利,因為世上所有人類都因一個共同的起源、因同一崇高的使命而結合在一起。一旦有受孕事實,一個嬰孩就有資格享受生命權利,也應該受到關愛及照料;而且有人應負責提供這些。譴責種族主義、保護未成年人、給離鄉背井的人及難民提供幫助、促進國際間對貧困者有同舟共濟的心懷,這些都是在堅守及應用世界公民的原則。

7. 今天,「和平的善」又與因科技發展而產生的新財富有密切關係。在應用大地財富的「普遍用途」原則時,這些新財富也必須為人類的基本需要效勞。若能在國際層次上採取適當的主動,就能充分落實「財物的普遍用途」原則,也就是向所有人——包括個人及國家——保證,要履行在發展中彼此「分享」的基本條件。一旦去除了使得許多人民淪於發展邊緣的獨占和重重障礙,財物的分享就有可能做到了。
如果國際社會能對大家通稱的「共有財物」(public goods)承擔起更大的責任,那麼「和平的善」會得到更多保障。所謂「共有財物」,就是所有公民,不須有意識地去做選擇,也不必對其有貢獻,就能自動享有的財物。在國家層次來說,司法制度、國防制度、公路網和鐵路網等都屬於公共財。在這世界上,全球化現象的增加,表示越來越多的公有財產具有全球性的特色,因此公共利益也日日增加。我們只要想想對抗貧窮、促進和平及安全、關心氣候的變化、疾病的控制等作為就夠了。國際社會應以「管理共有財物的使用」為目標,在公正及團結的普遍原則的激勵下,來訂定範圍更廣的法律條約網。

8. 「財物的普遍去向」原則,在挑戰貧窮上也能有更有效的做法,尤其是當我們想到數千百萬的人民仍生活在赤貧之中時。在新的千年開始之際,國際社會列出優先計劃,要在公元二○一五年時將赤貧人口減少一半。教會支持並鼓勵這項承諾,並邀請所有信仰基督的人,在各個地方都能實際表現出對窮人的特別關愛。
貧窮的悲劇仍然與貧窮國家的外債有密切關係。雖然這些地區已有大幅度的進步,但問題仍未能得到充分的解決。十五年前,我呼籲大家注意一個事實,即貧窮國家的外債「與一連串其他問題有密切關係,例如外商投資、重要國際組織的適當功能,原料的價格等等」。最近針對窮人的需要所採取的一些有利減輕外債的行動,顯然改善了經濟成長的品質。然而,由於諸多因素,此成長的「量」仍然不足,尤其是未能達到新千年的目標。貧窮國家仍然陷在一個惡性循環中:低收入限制了儲金的增加,造成投資力弱,以及無法有效運用儲金,因而又不利於成長。

9. 正如教宗保祿六世曾說過,而我也肯定過的:要使各個國家有能力處理嚴重的貧窮問題,唯一真正有效的方法就是在公正的國際商業關係的架構內,並在合理的條件下,透過外國經濟援助——不論是公家或私人的援助——以提供必需的資源。我們急需道德和經濟的動員,尊重已經訂定、對貧窮國家有利的條約,同時也要檢討那些已證明對某些國家造成過度負擔的條約。關於這方面,公共的發展援助應該要有新的動力,也要開發新的金援方式,不論有多困難也不放棄。有些政府已經在審慎研究為此目的成立機構的可能性;這些重要的創新行動,應該秉持真正分享的精神來執行,同時也要尊重輔助的原則(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至於指定做為貧窮國家發展之用的財務資源,不論是捐贈國或受贈國,都應該在健全的行政措施下十分謹慎地處理。教會鼓勵這些努力,同時也有所貢獻。我們只須提到許多獻身於援助及發展的天主教會機構的重大貢獻就可明白了。

10. 在二○○○年大禧年結束時,我在《第三個千年將臨之際》宗座文告中提到,為了向世人宣揚希望的福音,我們急需在愛德工作上有新的創意。我們只要想想妨礙非洲發展的許多難題,就知道這需要有多急迫。那些困難包括無數的武裝衝突、由於赤貧而更加惡化的流行性疾病,政治的不安定造成普遍的不安全。這些悲慘的情況,要求非洲有全新的方向:透過各方更果斷的承諾,並完全相信,非洲人民的福利是為達到普遍的公益所不可或缺的,進而在雙邊及多邊的層次中創造新的團結形式。
願非洲人民在他們自己的未來,他們自己的文化、文明、社會、經濟發展中成為主角!願非洲不再只是援助的接受者,也能成為負責任、可信服的、有生產力的參與者!為達到這個目標,需要新的政治文化,特別是在國際合作的層次上。我願再一次聲明,不尊重一再承諾的公共發展援助、懸而未決的非洲國家沈重的外債問題、在國際商業關係上不給非洲國家特殊的考慮,這些都是通往和平的重大阻礙,因此急需處理和解決。在今天,把和平帶給世界,最有決定性的條件就是承認富裕國家和貧窮國家之間相互依存的關係,因此,「『發展』或是成為世界上每一地區所共同分享的,或是即使在不斷進步的地區,也一樣要走進一種退化的過程」。
「惡」的普遍性和基督徒的希望

11. 面對世界上許多悲劇性的情況,基督徒以謙卑的信賴,承認唯有天主能使個人及民族戰勝「惡」,而獲得「善」。基督藉著死亡與復活,救贖了我們,並「以高價」將我們贖回(格前六20;七23),為所有人得到救恩。藉著他的幫助,每一個人都能以善勝惡。
一般人確信「惡」不會得勝,基督徒懷抱著此堅實的希望,去支持他們促進正義與和平的努力。儘管個人和社會的罪,在人類所有的活動中都留下記號,但在獻身於正義與和平的努力中,「希望」時時給以新的動力,以及能夠建立一個更美好世界的堅定信心。
雖然「罪惡的陰謀」(得後二7)存在於這世界上,也活躍於這世界上,我們不可忘記,被救贖的人類有能力抗拒它。每一位信友,都是天主按他的肖像所造,也都為基督所救贖,因此「在某種程度內,他同每一個人結合在一起」,能與我們合作,來獲取「善」的勝利。「上主的神」的工作「充滿了世界」(參智一7)。基督徒,尤其是平信徒,「不可把他們的期望隱藏在心靈的深處,在世俗生活的社會結構中表現出他們在應不斷地歸向天主,『和不停的黑暗世界的霸王,及邪惡的鬼神』(弗六12)鬥爭。」。

12. 任何一位善心人士都不會放棄以善勝惡的努力。只有使用「愛」的武器,才能打好這一仗。只有「善」征服了「惡」,「愛」才能普及各地,也唯有在有愛的地方,才有和平。梵二大公會議重申福音的教導:「愛德的新誡命是人類成全並改善世界的基本法令」。
在社會和政治領域中也是如此。關於此點,教宗良十三世寫道,那些負責在不同民族之間的關係上維護和平的人,應該在自己內心培養愛德精神,也在他人身上激發「愛德精神,因為那是一切美德中的主腦」。基督徒必須是此一真理的有力見證。他們應該以生命證明,「愛」是能給人民和社會帶來滿足的唯一力量,也是在歷史洪流中,把途徑導向善與和平的唯一力量。
今年是聖體年,在這一年當中,願教會的兒女在愛的至聖聖事中找到一切共融的泉源:與救主耶穌共融,並在他內與每一個人共融。基督的死亡與復活,聖事性地臨在於每一次感恩祭中,而藉他的死亡與復活,我們從邪惡中被拯救,並能行善。藉著基督所賜給的新生命,我們儘管有不同的語言、國籍與文化,仍能承認彼此為兄弟姊妹。簡而言之,藉著分享同一個餅、同一個杯,我們能明白我們是「天主的家庭」,只要共同努力,就能有力地貢獻己力,建立一個正義、自由、和平的世界。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發自梵蒂岡
若望保祿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