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於世:永久的承諾

前言

1. 將近四十年前,即1963年4月11日聖週四那天,教宗若望廿三世向「所有善心人士」,頒布了歷史性的《和平於世》通諭。我這位可敬的前任,在此通諭發表之後兩個月就與世長辭。他的通諭總結於全文的第一句,他開宗明義地說:「和平於世,是世世代代,天下萬民的深切渴望,只有遵從天主所制定的秩序,才得以穩固建立並恆久維持」1。

向分裂的世界談論和平

2. 教宗若望廿三世書寫《和平於世》時,世界局勢正是處於十分混亂的狀態。廿世紀之初,人們又非常的期待著「進步」。然而在這短短六十年之間,竟爆發了兩次世界大戰,產生了極具破壞力的極權制度,人類遭受無數的苦難,並且教會也受到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迫害。
在《和平於世》通諭頒布的前兩年,即1961年,柏林圍牆被豎立了起來,它不只為了把這城市分裂成敵對的兩部分,而且要使理解及建設現世社會的兩種方式壁壘分明。圍牆的兩邊,在相互猜疑和不信任的氣氛中,根據明顯對立的規定,過著不同型態的生活。不論是世界觀或現實的生活,這道圍牆都影響了全人類的心靈與思想,形成了種種似乎永無止境的分裂。
此外,該通諭頒布的六個月之前,也就是梵二大公會議在羅馬揭幕之時,世界正因古巴飛彈危機而瀕臨核子戰爭的邊緣。這世界走向和平、正義和自由之路似乎已經受阻。許多人認為人類註定要長期生活在惶惶不安的「冷戰」中,總是擔驚受怕,唯恐哪天一旦發生什麼挑釁或意外事件,就會觸發人類史上最可怖的戰爭。使用核子武器,意味著這樣的戰爭將危及全人類真正的未來。

和平的四大支柱

3. 但教宗若望廿三世卻不能苟同某些人認為的「和平無望」。藉著他的通諭,他使和平及其要求的全部真理,同時在柏林圍牆的兩邊,和所有的阻隔的圍牆上敲門。《和平於世》通諭告訴每一個人,他們屬於同一個人類大家庭;並使世界各地的人所渴望的安全、正義與希望的生活願景,見到了一線光明。
教宗若望廿三世以他的睿智,指出達到和平的必要條件,那就是人類心靈的四項需求:真理、正義、仁愛、自由2。真理是締造和平的基礎,如果每個人都能真誠地意識到除享用自己的權利外,尚須善盡對他人的義務。正義能建立和平,如果每個人確實尊重他人的權利,同時也認真地履行自己對他人的義務。仁愛是締造和平的酵母,如果人們能把他人的需要視為自己的需要,並與他人分享自己的所有,特別是分享那些屬於心靈的價值觀。最後,自由要滋養和平,且使其欣欣向榮,如果人們能理性地選擇達致和平的手段,並對為自己的行為勇於負責。
真福若望廿三世以其信仰與理性的眼光觀看當代及展望未來,他指點出某些已在歷史中運作的深層動力。事情往往並非如表面所見。儘管有戰爭及戰爭的威脅,但在人類歷史中尚有其他因素正在運行,教宗認為那些就是心靈改革很有希望的開端。

人類尊嚴及不可剝奪的人權之覺醒

4. 教宗若望廿三世寫道,人類在其旅程中已開始一個新階段(l.c.267-269)。殖民主義的結束,新興獨立國家的崛起,勞工權利受到更好的保障,婦女開放參與公眾的事務,凡此種種,都證明人類的確正進入到歷史中一個新的階段,這個新階段的特色就是「深信人人生而平等」(l.c. 268)。教宗深知在世界上還有許多地方,這項尊嚴仍然受到踐踏。他深信,儘管情勢慘澹,世界已愈益體認到某些精神價值的重要性,也更能接受和平四大支柱──真理、正義、仁愛和自由的蘊義(l.c.268-269)。當許多男士與女士在地方、國家和國際上致力促進這些價值時,也更體會到他們與萬善之源--天主間的關係,必須成為個人生活及社會生活的堅實基礎和最高準則。教宗深信,這項靈性敏銳感,能對公眾生活及政治產生深遠的影響。
見到人權意識在各國及國際間日益增長,教宗若望廿三世領悟到這個現象的所具有的潛力,也了解了它有改變歷史的獨特能力。幾年後在中歐和東歐所發生的事證實了他的遠見。他在通諭中教導說,通向和平之路,在於維護並促進基本人權,事實上,每個人都享有的這些權利,不是某一社會階級或國家授予的特權或恩惠,而是人之為人與生俱來的:「任何社會,如果要它組織完善且有益人群,必須以此原則為基礎,即每個人都具有人的位格,即是說,天生具有聰明才智和自由意志。也由此,他是權利與義務的主體,二者同時並直接源自人的本性。因此,這些權利和義務也是普世性的,不可侵犯的,因而不能以任何方式加以剝奪」(l.c.259)。
歷史不久就證明,這不只是一個抽象的觀念,而是有深遠影響的理念。由於深信每一個人都有同等尊嚴,因此社會應按此前提調整其結構,人權運動因而迅速興起,它為當代歷史中最偉大的活動力加上具體的政治色彩。追求自由被認為是致力和平所不可或缺的成分。實際上在世界各個地方都顯示過,這些運動促成極權政府的垮台,並代之以另種更民主、人民更能參與的形式。事實上,它們證明,只有尊重那銘刻在人類心版上、放諸四海皆準的道德律,人類才可能達致和平與進步(參閱若望保祿二世,對聯合國大會的演講,1995年10月5日)。

普世萬民的公益

5. 預見世界政治發展的下一個階段,《和平於世》通諭提出一個前瞻性的教導。面對世界日益趨向全球化,彼此相互依存,教宗若望廿三世指出,應把「公益」(l.c.292)這個觀念放在全球性的視野中考量。此後,為了正確起見,應當參照「普世公益」的觀念。這個觀念發展的後果之一是,顯然需要設置國際層次的公權力組織,有效地提升普世公益。教宗接著說,這項權力不能以強制的方式來建立,只能藉由各國的同意。它必須是一個「以承認、尊重、維護並促進人權為基本目標」的組織(IV, l.c.294)。
因此,難怪教宗若望廿三世對1945年6月26日成立的聯合國寄予厚望。他認為這是一個可靠的組織,能維持並加強世界和平。教宗也特別推崇1948年通過的人權宣言,認為這是「在朝向建立世界性政治—法制機構的道路上邁進了一步」(l.c.295)。實際上,人權宣言確定了道德的基礎,在這基礎上,能建設一個祥和有序而不混亂的世界,重視交談而不以力服人的世界。依此觀點,他要表達的是,為使聯合國組織能更有效地促進及維護國際安全,其先決條件就是維護人權。
我們很清楚地看到,教宗若望廿三世前瞻性的願景:一個為人權、自由與和平服務的國際公權力,並沒有完全建立起來,而且不幸地,國際社會在面對尊重和落實人權的義務時,經常抱持觀望的態度。這項義務涉及所有的基本權利,不容有任何專斷的選擇,導致歧視和不正義行為的合理化。同時,我們也注意到,有一個令人憂心的差距在兩極之間日益擴大:一方面,許多科技先進的社會已在推動一連串的新「權利」;而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尤其是低開發狀況下的處境,人們連基本人權都還沒有,我想到的是,例如食物和飲用水的權利、住屋與安全的權利、自決與獨立的權利,都尚未獲得保證,距離實現之日也很遙遠。要達到和平,必須儘速填補這個差距,並使之消除。
我們還必須注意到別的需要:國際組織自1948年起通過的人權大憲章,宣佈人有不可剝奪的權利,但並未能充分堅持相隨而來的義務。其實,權利是要受義務的規範,才不致放任濫用。對人類普遍性義務的深刻意識是促進和平的一大助益,因為它能為和平提供一個互相承認,彼此分享的道德基礎;另外也提供事物的基礎—它不依賴任何個人或團體的意願。

新的國際道德秩序

6. 過去四十年來,雖然遭遇許多困難與挫折,然而在實現教宗若望廿三世崇高的願景上,仍有顯著的進展。如今世界各個國家,都感到有尊重人權的責任,這顯示出道德信念和精神層面的健全是多麼強大的利器。1989年,由於道德良知的動員,產生了推翻歐洲共產主義的非暴力革命,就是明證。雖然受到扭曲的「自由」的觀念--把自由誤認為放縱--,仍然危脅著民主和自由社會,但是,自從《和平於世》發表後的這四十年來,世界上大部份人民都比過去更自由,國與國之間的交談與合作結構也更形強固,而在教宗若望廿三世那個時代籠罩著的全球性核子戰爭的威脅,也已經有效地受到約束,這些都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在這個主題上,我願謙虛而勇敢地提請各位注意,教會一千五百年來有關對和平的教導,亦即聖奧斯定所說的「秩序的和諧」(見《天主之城》19,13),四十年前,經《和平於世》通諭進一步發展之後,顯示出它對今日的世界、對各國領袖以及個人,具有特殊的意義。大家都察覺到,現代世界嚴重失序。必須面對的問題是:要以什麼樣的秩序來取代失序,才能使所有人生活於自由、正義與安全中?即使世界處於失序中,全世界正在許多方面進行「重組」新秩序——不論是經濟、文化,甚至政治——,於是又產生另一個同樣急迫的問題:究竟應按那些原則來建立新的世界秩序?
這些影響深遠的疑問,表示國際事務的秩序問題——在正確的了解下,也就是世界和平的問題,不能偏離與之相關的道德原則。換言之,從良知的觀點看,和平的問題不能與人類尊嚴及人權問題分開。這就是《和平於世》通諭所教導的恒久不變的真理。在此通諭發表四十週年,我們誠願回顧並加以省思。
現在不正是大家應合作,建立起一個屬於全人類大家庭的新組織,以確保民族間的和平與和諧,並促成他們全面發展的時刻嗎?但是請不要有任何誤會:這不是指要建立一個全球性的超級強國。它其實是指,我們急需加速已有的進步,為的是能回應這個近似普世性的渴望,即以民主的方式共同參與政治權力的行使,不僅在一國之內,也在國際之間;同時也為促進公眾事務的每一層次都成為透明與可信賴的。教宗若望廿三世相信每人都心懷善意,因此他呼籲全世界對於公眾事務和政府權力的運作有一個更崇高的願景。他甚至大膽地向世人要求,鼓勵他們超越目前的失序狀態,而去思考如何獲致那能與人性尊嚴相稱的國際新秩序。

和平與真理之間的聯繫

7. 針對有些人認為政治是一個脫離道德的領域,只談利益,教宗若望廿三世在《和平於世》通諭中,則為人類的實況勾畫了一個更真實的圖像,並指出能走向更好的未來的道路。正因為人類是具有道德選擇能力的受造者,因此人的任何行為都不能逸出於道德的規範。政治是一種人的行為,因此也要受到道德的檢驗。國際政治也是如此。教宗寫道:「約束個人生活行為的自然道德律,也應同樣用於約束國際政治團體之間的關係」(《和平於世》III,l.c.279)。那些認為國際公共事務的運作,多多少少可自外於道德判斷的人士,只須想想在剛結束的廿世紀中人權運動對國家及國際政治的衝擊。這些發展是此通諭的教導所預期的,也實實在在地駁斥了所謂國際政治位於一個不受道德律管轄的「自由區域」的說法。
在今天,中東和聖地的情勢非常引人矚目,或許沒有一個地方像此地一樣,需要正確地運用政治權力。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充滿仇恨、充滿互相排斥,充滿永無止境的暴力與報復,已使人們至今對有關的實際問題所做的重大交談等努力,都化為烏有。動盪的局勢已經因為國際組織成員之間的利益衝突,而更加惡化。除非在位的負責人能勇敢進行真正的改革,善用權力,確保人民的福祉,否則很難想像如何在和平之道上有任何進展。在聖地,每天有層出不窮的自相殘殺,使那些能決定中東地區未來的各個勢力發生戰爭衝突,這現象更清楚地證明,我們迫切需要信念堅定的男女人士,能堅定不移地以尊重人性尊嚴和人權為原則,來落實各項政策。這樣的政策,比起繼續不斷的衝突,必能大大造福每一個人。我們依據這個真理開始,此一真理當然比宣傳技倆更能使人得到心靈的釋放,特別是如果所做的宣傳只是為了隱瞞不可告人的意向時。

永久和平的前提

8. 在「致力於和平」與「尊重真理」之間,有一個切不斷的聯繫。誠實地提供資訊、法律制度的公正、民主程序的透明化,都能使一國的國民有安全感,樂意以和平的手段解決爭端,並願意有真誠且具建設性的交談,這一切都構成持久和平的真正前提。區域性和國際性的政治高峰會議,只有在各方都能尊重會後的共同承諾時,才能對和平有所貢獻。否則這些會議就有可能淪為沒有意義且毫無益處,以致人民越來越不相信交談,反而更相信只有武力才能解決問題。像這樣,先是對和平條約做了承諾,然後又不遵守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必須由國家和政府領袖極其慎重的評估。
有一句古老的諺語說:「條約必須遵守」(pacta sunt servanda)。如果在任何時候都應該遵守承諾,那麼,對窮人的承諾應該更具約束力。尤其是任何他們感到攸關生死的許諾,一旦未予以信守,他們的挫折感特別深。在這方面,不遵守對發展中國家援助的承諾,是一項嚴重的道德問題,而且更進一步突顯這世界貧富不均的不義現象。因貧窮而造成的痛苦,會因信任感的喪失而急遽加深。以至於產生絕望。國際關係中有互信存在,是一種有基本價值的社會資產。

和平的文化

9. 歸根結柢,我們應該承認和平不僅是結構的問題,卻更是「人」的問題。和平的某些結構與機制——法律、政治、經濟——當然都很需要,幸而也往往存在。但那些無非都是整個歷史中,永懷希望、毫不氣餒的男女人士,以無數「和平的努力」所累積的智慧和經驗得來的。「和平的努力」發自內心以促進和平為第一要務者的生命。那是締造和平的人出自真心與理性的表達(參瑪五9)。當人們能全心珍惜生命中的共同體,而了解在自己團體中和世界上所發生事件的意義及後果時,就會發出「和平的努力」。「和平的努力」能產生和平的傳統及和平的文化。
在促進「和平的努力」及鞏固有利和平的條件中,宗教的角色非常重要。如果宗教能把力量集中在屬於宗教的特質上:如專心仰望天主,增進四海之內皆兄弟的情誼,傳播「同舟共濟」的文化,那麼宗教就能格外有效地執行此一角色。2002年1月24日,我在亞西西推動的和平祈禱日,邀請各個宗教的代表來參加,就是為了這個目的。這活動表達了大家的渴望,即藉著傳播和平的靈修與文化,來增長和平。

《和平於世》的遺澤

10. 真福教宗若望廿三世是一位不畏懼未來的人。他的樂觀來自他對天主及對人的堅定信賴,而這二者又來自他成長時期深厚的信仰環境。由於他信賴天主的眷顧,因此,即使衝突的情況似乎要永久持續,他仍然毫不猶疑地要求當時的領袖,對世界有著新的願景。這就是他留給我們的遺澤。在2003年的世界和平日,讓我們大家下定決心,與他有同樣的展望:信賴仁慈而憐憫的天主——他要求我們成為弟兄姊妹,同時對我們這時代的男女人士有信心,因為,他們與其他所有時代的人一樣,都帶有天主的肖像。也就是在這樣的基礎上,我們可望在地上建立一個和平的世界。
在人類史上新的一年的開始,我內心深處自然而然地浮現這個深深的願望:每一個人都能重新獻身於《和平於世》在四十年前向所有善心人士提出的崇高使命。通諭中說這是一項十分「重大」的使命,那就是「在真理、正義、仁愛、自由的主導及指引下,建立人類社會的新關係」。教宗若望廿三世說,他指的是「個人之間、人民與其國家之間、國與國之間,以及個人、家庭、社團、各國家及世界性組織之間的關係」。最後他說,「按照天主制定的秩序,帶來真正的和平」,是一項「最崇高的使命」。(和平於世Vl.c.301-301)
《和平於世》頒佈的第四十週年,是一個回歸教宗若望廿三世先知性教導的適當時機。教會的團體知道在這一年中應如何慶祝此週年。我希望我們能創新主動,使這慶祝具有合一及宗教交談的特色,並能接納一切有如下渴望的人:即衷心渴望「除去使彼此分離的障礙,加強彼此相愛的鏈結,學習互相了解,寬恕那些對他們不公正的人。」(l.c.304)
我懷著這樣的渴望向萬善之源——全能者天主祈禱。願那召叫我們脫離壓迫、走向自由的天主,那召叫我們為了眾人的好處而放棄爭端、走向合作的天主,幫助各地的人民,建立一個和平的世界,而且是始終堅定地建立在真福教宗若望廿三世在他歷史性的通諭中所指出的四個支柱上,那就是真理、正義、仁愛與自由。

2002年12月8日 發自梵蒂岡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